本報10月27日訊(記者 周懷立 通訊員 鄒怡敏 唐紅宇)近日,株洲縣太湖鄉太湖村村民向鄉政府舉報,村裡評定的31個低保名額中,包含了不少家庭條件較好的村民,而一些困難村民卻沒有被列入。鄉政府迅速介入調查,重新審核申請對象。隨後,13個不符合條件的村民被取消低保資格。
  今年8月1日,株洲縣啟動農村低保“陽光行動”,對全縣農村低保對象全部重新核定。目前,核定工作已結束,共審核農村低保對象12061人,清理不合格對象1264人。
  一段時期以來,農村低保中存在著人情保、關係保、騙保、維穩保等現象,群眾意見很大。為保障惠民政策不縮水,該縣大力推行3個100%“陽光行動”,即各村低保評審團在駐村幹部帶領下,對申請低保對象100%入戶調查,並召開由駐村幹部、村幹部、黨員代表、群眾代表參加的民主評議會議,現場投票決定;低保人員家庭情況100%公示,接受群眾監督;低保人員資料100%歸檔,作為動態管理依據。
  為確保讓最困難的群眾享受到低保,株洲縣還實行特別篩選機制。即先由駐村幹部和村支兩委商議,把4類特殊人員篩選出來:家庭主要勞動力患精神病、癌症、尿毒症、白血病的,醫療機構鑒定失去勞動力的其他重特大疾病患者、1至2級殘疾者,遭遇天災人禍短期難以恢復重建者,村民公認急需政府救助者。這些人員只需公示3至5天,無異議後迅速通過“綠色通道”審批。
  株洲縣民政局局長彭春明介紹,“陽光行動”中,對群眾實名舉報的問題、工作人員發現的問題,民政部門堅決做到有訪必查、有舉必查。縣民政局還按30%的比例入戶抽查,增加一道防線。  (原標題:株洲縣農村低保嚴把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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